为解决幼儿“入园难”等问题,日前,浙江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了《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》。根据规定,从7月1日起,幼儿园将成为住宅小区的“标配”,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。记者从嘉兴市规划管理局获悉,未来,我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将按照《办法》严格执行,规划管理部门也将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出台《办法》的地方性细则。
眼下正是幼儿园报名入学的季节,和往年一样,类似“家长彻夜排队为孩子报名”“近千家住户摇号一家幼儿园”的新闻又在全国各地频频出现。由于“入园难”问题长期悬而未决,在国内许多城市,家长们为孩子入园不得不拼关系、拼时间、拼金钱,已然成为一种民生之痛、发展之疾。
造成“入园难”的原因有很多,最重要的有3个:一是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范畴,这导致幼儿园不能像中小学那样,由政府进行统一布局和合理规划;二是学前教育不在教育财政资金保障范围内,有限的财政投入不可能满足社会对公立幼儿园的需求,优质私立幼儿园往往又价格高昂;三是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,让原本就稀缺的资源更加紧张,在客观上加剧了“入园难”的程度。
浙江省出台新规,将幼儿园纳入住宅区“标配”,为全面解决“入园难”问题开了一个好头。根据新规,不仅新建住宅小区要确保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使用,已建住宅区也需补足学前教育设施,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。同时,新规还明确配套幼儿园建成后,必须交付辖区教育行政部门,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。也就是说,今后人住在哪里,幼儿园就建在哪里;小区在哪里,哪里就有平价幼儿园。
“人,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。”德国诗人荷尔德林的这句诗,是城镇化大潮中,无数人对理想生活的憧憬。试想,如果连孩子上幼儿园都要全家出动连夜排队,诗意何来?从这个角度看,让每一名适龄幼儿入得了也入得起,甚至能够就近方便入园,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需求。就像住宅区应该有超市和菜场一样,“住宅小区标配幼儿园”也应该成为我们城市的“标配”。这不仅是城市规划的要求,也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——为发展守好民生底线。 |